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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我国水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.8亿千瓦

 

 
发布时间:2016-12-01    

 

  国家能源局今天正式对外公布《水电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规划显示,2020年我国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.8亿千瓦,其中常规水电3.4亿千瓦,抽水蓄能4000万千瓦,年发电量1.25万亿千瓦时,折合标煤约3.75亿吨,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保持在50%以上。专家表示,推动水电合理开发,不仅将有效保障我国清洁电力供给,还将全方位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。

  据统计,我国水能资源可开发装机容量约6.6亿千瓦,年发电量约3万亿千瓦时,按利用100年计算,相当于1000亿吨标煤,在常规能源资源剩余可开采总量中仅次于煤炭。经过多年发展,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已突破3亿千瓦和1万亿千瓦时,分别占全国的20.9%和19.4%,水电工程技术居世界先进水平,形成了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装备制造、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整合能力。

  规划明确,下一步要不断扩大“西电东送”能力,2020年水电送电规模达到1亿千瓦。预计2025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.7亿千瓦,其中常规水电3.8亿千瓦,抽水蓄能约9000万千瓦;年发电量1.4万亿千瓦时。

  同时,“十三五”期间,水电建设将带动水泥、钢材的消费。水电建设和运行期间还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大量的税费收入,初步测算,“十三五”期间新投产水电运行期年均税费可达300亿元。此外,电站建设对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、拉动就业、促进城镇化发展都具有积极作用。

  除了经济社会效益,水电建设还将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水电将累计提供5.6万亿千瓦时的清洁电量,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要,相应节约16.8亿吨标准煤,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5亿吨,二氧化硫1250万吨,氮氧化物1300万吨,对减轻大气污染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。

  信息来源:中国经济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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